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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有一天,我們局的新聞會變成各大版的頭條
只不過這件事情真的有這樣重要嗎?
值得電視媒體重點時段重複撥放?
各大平面口誅筆伐?
我想台灣新聞媒體實在是太墮落了
感情事件性質上畢竟屬於個人隱私
前一天還只是用馬賽克帶過照片,今天已經堂而皇之將當事人姓名照片公開
完全不尊重事實真偽,當事人的想法及感受
也許還帶點理直氣壯:政治人物如同公眾人物必須受第四權檢視...
昨天意外的發現原來局長後面有全局的職員名單及資料
也發現這麼近的局長辦公室
其實與我們很疏離,
記者們徘迴不去,希望多挖一點"內情"
可憐的是無事惹塵埃的受害人
不論次事件是界定在政治打壓
或是真有其實
負面新聞的打擊對於當事者其實都非常強大
我們局長作風一向明快強勢
立刻請辭表示清白並預計提出訴訟
民意代表有時為了出風頭而拿這種事情開記者會
記者也樂意之至
儘管這根本不是重要的國家大事
收視率要求,戕害了我們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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