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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的人生規劃裡面沒有生小孩這一項,所以當初買房子時看到樣品屋喜歡就下定了,還把家裡四個房間都設定好用途:

我們的臥室,我的書房,我的視聽運動房(含狗房)加小何的小人房(全部都是我的,只有一小間是小何的XD),

我阿嬤來看房子時一直嫌棄我家的裝潢用太滿,建商把四個房間都墊高做了木地板,以後小孩爬行會受傷之類的,

後來因為一些原因很努力的在蛇年生了小桃,懷孕期間也沒有一般媽媽那麼期待寶寶到來,又買待產包又買寶寶用品,我還是一如往常的上網買自己的日韓貨,買自己愛看的小說或是看自己想看的電影,趁沒確定有孕前再去一趟我最愛的日本,深怕這一切會在小孩出生後被迫中斷一段時間。

懷孕前我老是跟同事烙話說我要請育嬰假,我要自己帶小孩~~(當時以為帶小孩很簡單)

快要生產前的某工作日,坐我隔壁的法制秘書問我:你保母找好沒?

我:我要請育嬰假啊!

秘書(花容失色):你要24小時自己帶小孩??????!!!!!!!!你公婆不幫你忙嗎?你媽媽哩?

我:我公婆很早就說他們不帶,連長孫他們都不幫了何況長孫女?我爸還要上班,我跟我媽基本上是鬧翻了,所以我只有自己可以依靠啦!

秘書:那你還是要找個保母幫忙啊!一天24小時都跟小孩面面相覷你會受不了啦!而且找了保母至少白天你可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晚上在面對小孩比較沒有那麼煩。

於是我就開始找保母,沒想到保母真難找,一查資料發現很多爸媽都是半年前就篩選好也預定好保母,我這種臨時抱佛腳的怎麼可能可以找到好的保母?(找保母有很多要注意的,改天再寫一篇分享),在產前有面試過一個保母,但他本身已經帶了5個小孩,其中有一個5個月大的寶寶,加上小桃6個,雖然他有專屬自己的育兒空間,但是顯然他是不符合托嬰規定的保母,我在臉書上一PO同事或腸友當媽的都說要我放棄,接著我就破水去開刀了(攤手)。

在月子中心時因為保母沒有著落,我很早就開始母嬰同室(白天到半夜11或12點),想說如果真的要自己帶還是要快點適應,

自己帶寶寶才發現嬰兒哪有24小時都像廣告那樣笑瞇瞇甜死人不償命?

而且按照時間表吃-玩-睡,月子中心空間就那麼小一點點,不知道要跟嬰兒玩什麼?只好每天一直抱著她介紹環境還有對面的藍記麻辣鍋,

再來嬰兒會無預警的大哭,怎樣找都找不出原因,最後只好百歲,可是百歲又讓媽媽心疼,有時候好不容易嬰兒想睡覺,打掃阿姨一敲門嬰兒又醒了(好想殺人).....

於是我又開始找保母,甚至找到熊媽媽永和區的保母媒介網路都沒有合適的,並且那段時間又一直出現新北保母摔嬰兒、害嬰兒噎奶噎死、縱容9個月大的寶寶打5個月大的寶寶等亂七八糟的新聞,在PTT上媽寶版還驚覺其中某個新聞的保母是我正要找社區保母網媒合的(驚恐)~最後反而是爸爸越看越不敢找保母,決定找托嬰中心,趁著還在月子中心我們去看了一家新北評鑑第一的寶貝媽咪,每個月19500包尿布副食品還有洗澡,但要5:30接小孩,如果要6:30接小孩就要加1000元,最多再多延長一小時(加至2000到19:30),這家老實說整體都很不錯,就是交通非常不方便,周邊沒有捷運也沒有公車,一定要開車送寶寶去,可是他地點又不在小何上班必經之處,同時如果要送那家變成小何要在他辦公室附近額外租一個車位,整體評估下來實在很難立刻拍板。

轉眼就到了我要出月子的時刻了,做月子期間小何其實也很忙碌在家中變更家裡的擺設(我們一直都是靠自己路線),也沒有其他多的時間去看別的托嬰中心,回家以後去我家附近兩個公托報名,公立托嬰中心一定是要父母雙方都在職,或是單親家庭需要上班撫養小孩才能申請,此外低收入戶還有家中多胞胎者優先~

本來以為兩間起碼會有一間有名額,結果離我家最近的南勢角的公托我們報名號碼是備取544號~至於連城公托是比較新開幕的可是也是備取241號!!!!!

只能說現在人生養不易啊!儘管政府好像替催生做的好多實際上卻還是好多不夠(攤手)。

於是誰來帶寶寶這件事情又重回我家談判桌(在哪?)

其實一開始我也是有點怨言的,覺得我公婆很自私,寧願自己每年出國玩的這麼開心也不會想要幫忙帶一下小孩,好歹是他們期盼這麼久的孫女耶!

二來也是偶爾會辛酸的覺得自己娘家沒有人可以依靠,爸爸還要上班養活小妹跟我弟弟,我媽又是個不著調的(我也不敢托)。

可是後來我想通了,孩子是自己要生的,不論當初要生小孩的理由是為了什麼?生下來我們就有義務要照顧他,不能期許公婆或父母一定要幫你,畢竟是我們自己的孩子,老人家願意幫忙是你的福氣,如果他們無力或無意願協助那就要自己找條出路走!於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就變成我們家唯一的一條出路

申請的期間我是基於找保母不放心,公立托嬰排候補的預定期間來申請,當時我的產假到103年1月21日止,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前我先打電話問我們人事要怎樣簽?

我們人事同仁建議我影響最小的方式是先把103年度所有年假28天加上102年度的保留休假9天全部請完,這樣不僅可以把103年度的國民旅遊卡補助刷完申請完,還可以延長我的在職期間(休假也算在職),在職期間影響的是我育嬰假後年度的休假比例還有休假補助金額比例以及考績,基本上要連續在職6個月才有另予考績,所以我103年不論怎樣請都不會有考績(所以也沒有考績獎金),如此也會影響我的升等(不過在嬰兒生存的前提下升不升等其實已經都拋諸腦後了!)

但是休假比例就很重要了!

大家都知道小孩一歲之前打疫苗次數之多~雖然有家庭照顧假但短短七天根本不夠!

所以如果按照比例取得104年休假日數,例如我是103年3月開始請育嬰,我104年的休假就只剩下3/12(按上班月份比例)乘以28天(我的年休天數)=7天。

我的國旅補助金額也是按照比例3/12*16000=4000(好少~~),

一番考量之下,我想在產假結束之後先把103年度強制休假的14天請完加上我的102年度保留休假9天,103年度剩下14天休假到年底時申請保留(可以保留兩年),這樣如果我104年回去上班起碼104年度還有14天保留休假可以支配運用(要知道孩子的狀況每次都是突發啊!)

本來人事說因為我還有健檢補助可以申請,但要請公假去健檢後持據申請,不過這樣做實在有點不厚道,所以健檢部分我就當放棄了!

而且人事同仁建議我最好不要請到再跨一年(104),因為如果請到104那休假跟上班日期比例就會繼續影響到105年度,等於我的升等那些都沒有指望,不過也要看到時候的狀況,目前還是先申請到103年年底,那麼接著就是記得要跟長官報告,我的單位主管人蠻阿沙力的,我在請產假前已經有先跟他提過也許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他雖然是一個大男人卻也很能體會,還一直說以家庭為重啊!我們工作不也是為了撐起家庭!?

不過也勸我要考慮一下經濟壓力,畢竟現在物價這麼高,不是雙薪家庭要負擔房貸這些也是爸爸一人很難扛的啊!

我單位主管還說之前他在地區辦公室上班時,他的第二個兒子身體非常不好,但他要扛家計又不能請育嬰,只好把他放在辦公室附近的幼稚園(當時沒有年紀限制,他小兒子不到兩歲就在上學了),只要他兒子一有病痛他就趕快去幼稚園把兒子接到辦公室就近看管照顧~只能說養兒方知父母恩,父母親為了孩子願意犧牲的事情真的很多很多!

那麼育嬰留停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中是一定要准許的,當時我一人在家也不方便去辦公室找大老闆報告,於是口頭跟單位主管報告以後就要上簽呈了,其實禮貌上最好還是能親自向大老闆報告,只是因為我完全沒有辦法先回去上班一段時間再回家帶小孩,所以就只好直接上簽了!

簽呈內容如下(也有參考小何原辦公室的學姐的簽呈內容):

主 旨:職ooo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以原投保金額等級繼續投保健保案,敬請  核示。

說  明:

一、  職家中現有滿月幼兒1名(如附戶籍謄本影本1份),因家庭因素需由職照顧其生活,擬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o年o月o日起至o年o月o日止。

二、  另上開期間職之健保擬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申請於本局以原投保金額等級繼續投保,並於奉核後將應自付之保險費繳交出納人員。

擬辦:奉 核後,依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敬陳 O長

敬會人事室 秘書室 會計室

(上述簽呈紅字標示部分,依照我們人事同仁說法是留職停薪簽呈許可後再另外上簽的,但因為我提出申請的時間比較緊迫,他請我簽在一起,不過後來我的代理人幫我把簽呈先拿給人事室看的時候,人事主任很阿莎力的表示健保由他們全權處理,所以後來紅字部分我就殺光光了!)

還有我覺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這件事情人事的同事幫我很大的忙,小何單位的人事常常一問三不知又很官僚,老是說:不知道!你自己去問!

相較之下我們單位的人事還蠻nice的,問他們問題都蠻熱心幫忙與回答,還會替我計算最大優勢的育嬰假期間~~

大概也是因為我平常素以溫良恭儉讓著稱。

還有要特別感謝我的代理人教主同事,他真的很刻苦耐勞又好認真,有他當我的代理人我真心覺得很放心,也非常謝謝他體諒我因為家庭因素只能自己扛起照顧小桃的重責,

願意擔任我的職務代理人,而且幫我預先繳交很多同仁的升遷禮金(我不在期間真是經歷好多人事異動,等我回去辦公室不知道還認識的主管有幾個?)

教主!我會叫小桃以後要"友孝"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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